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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室介绍

长春大学音乐学专业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未来社会与科技发展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和谐发展与健康个性相统一,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国际视野,并富有良知和责任感,具有音乐学基本理论素养、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够在文化、教育、媒体、创编、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 具备音乐学综合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专业特色

本专业以音乐理论知识学习为基础,突出对音乐理论知识的学习,着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理论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音乐理论研究能力、音乐理论的编辑、评论、管理能力;掌握系统的专业知识和较好的专业技能,能够在音乐文化、教育、创编、乐器修造等某一领域从事研究、教学、编辑、管理、制作等工作,并具有创新精神。

三、毕业生能力

1. 能够系统掌握音乐学专业的核心知识体系和相关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的基本知识,了解音乐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征和开展专业研究的基本方法,了解国内外音乐学界的研究动态及前沿课题。

2. 能够运用音乐学理论与方法,初步具备对音乐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研究及阐释能力。

   3. 具备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研究、传播、普及音乐文化知识的能力;具备对人类音乐文化活动的发展历史及本质规律开展研究的能力。

4. 具备相关语言表述和文字表述的能力;熟识一门以上的专业外语。

   5.具有团队协作意识,能够在音乐教育及多学科团队活动中发挥个人作用,并能与其他团队成员合作共事。

6.具有自主学习和终身学习意识,有创新创业能力及不断学习与适应发展的能力;


7. 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文化、道德、身体和心理素质,具有社会责任感;熟知国家相关文化政策与法律法规。

四、主干课程

1.学科基础课程

乐理、视唱练耳、和声、曲式与作品分析、钢琴基础、复调、配器等。

2.专业核心课程

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音乐文论写作、中国传统音乐、音乐学概论、音乐美学等。

3.主要实践环节

艺术实践、毕业实习、毕业设计。

五、修业说明与学位授予

1.学制

本专业学制四年

2.毕业学分与学位授予

毕业最低学分159.5分。其中,课内教育学分145学分,课外教育学分14学分学分、所规定的毕业最低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学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六、考研率:音乐学专业是艺术学中考研率最高的专业,平均每年有百分之二十的学生考取上一级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就业前景广阔。国内设置的音乐学博士点也较多,也可继续深造。




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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