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将《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附件: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中共长春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
2014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省教育厅、高校工委《关于2014年全省高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工作方案》(吉教办〔2014〕1号)文件要求和学校年初工作计划,决定对全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和“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学校党委的总体部署,重点检查全校各单位、各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贯彻落实“2014年长春大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及对分解任务的完成情况,特别是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的情况,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校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检查考核范围和对象
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处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
三、检查考核内容
(一)对处级领导班子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情况。
一是党风廉政建设组织领导情况。根据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重点问题等情况。
二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情况。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具体规定精神情况,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四风”和不落实等问题,是否存在损害师生员工利益的情况。重点检查“公款大吃大喝等突出问题”专项检查、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专项资金检查时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落实教师从业十条严禁的情况。
三是遵守各项纪律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和维护党章等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情况,执行干部选拔 任用条例和系(室)主任选聘办法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
四是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情况。推进“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党政联系会议制度的落实情况,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廉政教育、职业道德和师德师风教育,深入推进廉政文化进校园情况。
五是支持纪委查办案件情况。本单位和本部门的信访案件处理情况,是否存在压案不查的问题,对涉及违纪的信访案件是否向学校纪委报告等。
(二)对处级领导班子成员检查考核的主要内容
1.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督促检查、追究问责,以及加强教育监管,督促班子成员及下一级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及廉洁从政情况。
2.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自觉把党风廉政要求融入分管工作,以及加强经常性教育和督促检查情况等。
四、检查考核方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各部门对照检查考核内容认真组织自查,撰写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处级领导干部撰写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
(二)提交材料。各单位、各部门将领导班子情况报告、处级领导干部个人情况报告于2015年3月9日交到纪委办公室(综合楼1601)。
(三)专题汇报。学校召开专题常委会听取机关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作风建设及廉政风险防控等情况的汇报。
(四)民主测评。对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测评不合格票率达到三分之一的,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限期进行整改。经调查确实存在问题的,按照《长春大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予以追究责任。处级领导干部民主测评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