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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2018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12-19 10:14  

校内各单位:

  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节假日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2017年12月30日(周六)至2018年1月1日(周一)休息3天,2018年1月2日(周二)上班上课。

二、本学期即将结束,各部门要根据学校工作日程的安排,切实做好本学期期末收尾工作和下学期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和正常进行。

三、寒假时间安排

  1.学生放假时间为2018年1月13日至3月2日,3月3日21时前返校报到。

  2.学生开学时间及相关安排:

学生上课时间为2018年3月5日,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工作和本学期期末考试申请缓考的考试工作将于2018年3月3日和3月4日进行,请全体学生务必在假期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成绩,并做好不及格课程和缓考课程的复习。参加补考和缓考的学生务必于2018年3月1日返校领取准考证及办理缓考参加考试手续,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3.教工假期自2018年1月13日至3月1日,2018年3月2日至3月4日上班,做好开学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下班时间为15:00(3月2日为农历正月十五,下午放假)。2018年3月5日开始正式开学上班。

四、假前和假期工作要求

1.各院(部)要协助教务处做好新学期教师配备、教材供应、教室调配等教学准备工作,落实好放假前学生期末考试成绩登记和开学前学生补考的有关工作。

2.全校各级党政领导要切实关心师生生活,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确保全校师生过一个欢乐、祥和、安全的新春佳节。

3.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放假前相关部门要对学校安全、防火等各项工作进行一次大检查,对重点部门、部位要加强安全保卫,采取防火、防盗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安全处要落实好假期夜间巡逻工作,保证节假日期间的校园安全。

4.职能部门、各学院要组织好学生离校工作,加强学生寒假安全教育,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好社会调查活动,确保学生平安顺利地度过寒假。

5.后勤部门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的防寒、供暖及有关设施的维修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

6.搞好假期校园卫生,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

五、值班要求

1.假期休息期间,学校办公室、后勤保障处、计划财务处、安全处、国际教育学院、图书馆、各教学楼和各公寓楼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各部门值班人员名单于2018年1月12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校部机关其他部门要参加学校总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岗,安全处负责检查值班情况。

                   长春大学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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