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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6-06-13 15:03  

各学院:

根据《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长大教字[2005]8号文件)和《长春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办法(试行)》(长大教字[2005]101号)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我校2015届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存档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5届毕业生全部毕业设计(论文)及相关资料。

二、检查时间:

2016年6月22日下午13:00-16:00。

三、检查标准:

本次检查工作依据《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长大教字[2005]8号文件)和《长春大学关于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评估办法(试行)》(长大教字[2005]101号)的相关要求进行。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内要求资料如下:

1.毕业设计(论文)手册。

2.毕业设计论文、毕业设计说明书。

3.毕业设计(论文)译文。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提问记录单。

5.如参加二次答辩需有如下资料:

a.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表。

b.校级答辩考核打分表。

c.校级答辩记录。

此外还将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

四、检查办法:

1、学校成立毕业设计(论文)检查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工作。

2、检查组将随机抽取毕业设计(论文)资料袋进行检查。(具体抽查范围在6月22日上午10点通知)

3、检查组将填写《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表》。检查结果将通知给相关学院。

附件:《长春大学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记录表》

长春大学教务处

2016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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