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
根据《长春大学科研项目材料管理暂行办法》(长大资管字[2013]6号)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科研材料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有效提高科研材料工作管理效率,决定从2015年3月1日起启用长春大学材料系统管理软件进行对科研项目实验材料管理(管理系统软件入口见国有资产处主页)。
请各位科研项目负责人按要求认真执行:
一、科研材料入库、出库登记要求:
1、科研项目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下。
2、科研项目材料是指学校教师承担的纵向科研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科研预算规定需要采购的材料、低值品、易耗品。(注:不含办公耗材)
材料:指金属、非金属的各种原材料、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指凡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小动物等。
3、科研材料登记完毕后,经手人持发票、材料购置清单和材料实物(大批量或不宜携带的材料实物由资产处到现场查看)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报销手续。
4、采购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必须经国有资产管理处进行采购,项目负责人填写《长春大学科研项目材料购置计划表》,报国有资产管理处按相应程序进行审批采购,采购并验收完成后到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材料出库手续。
二、软件使用权限要求:
软件为每个科研项目负责人分别设立用户名、密码、使用权限,具体咨询电话85250530,张老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