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大学关于开展2014年
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了全面落实教育部本科教学工程实施方案,促进教师深入开展教学研究工作,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提高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于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开展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评选活动。有关事宜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教师职业,师德高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
2.近三年承担我校本、专科教学任务。
3.在学校历届青年教师大奖赛中获得过一、二等奖,或职称为副高级及以上的一线骨干教师。
4.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主动完成院部安排的教学任务。
5.教学效果好,近两年没有出现各级各类教学事故,综合测评结果为优秀。
二、申报程序
1.各院(部)面向全体任课教师进行初选,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可向院(部)申报,并按《长春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附件1)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所在院(部)组织评审小组对申报教师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按《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的申报名额规定进行推荐。
3.被推荐教师填写《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表》(附件3),于
2014年
9月
12日
前由院(部)办统一交到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
三、评选办法
1.由学校组织专家组在第4-15周对参评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考核抽查。
2.专家组对课堂教学质量达到优秀(总分为90分及以上)的教师进行综合评价考核,评分标准参考《长春大学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附件1),时间为16-17周。
3.教师最后得分由课堂教学质量考核和综合评价考核两部分得分构成,总分核分比例为8:2。最后得分优秀者(总分为90分及以上)获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
四、奖励办法
1.校级优秀教学质量奖不分等级,学校对获奖个人颁发优秀教学质量奖证书和相应奖励。
2.对荣获优秀教学质量奖的教师,按照《长春大学教师教学工作业绩确认标准》(长大教字[2012]55号)核定教学工作业绩。
请各院(部)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落实,确保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1.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
2.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申报名额分配表
3.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长春大学
2014
年9月9日
长春大学学校办公室
2014
年9
月9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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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印50份)
附件1
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综合评价体系
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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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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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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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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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研
能
力
与
教
学
获
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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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论文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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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核心及以上教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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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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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发表省级教研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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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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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教材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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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教材(主编或副主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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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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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出版教材(参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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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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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课题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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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课题(主持或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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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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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课题(主持或参加)
|
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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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类获奖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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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级及以上奖励(主持或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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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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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奖励(主持或参加)
|
5分
|
教
学
基
本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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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满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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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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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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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成绩登记表(满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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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及平时成绩记载详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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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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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历
(满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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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合理、严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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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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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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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有参评材料有效期为
2011年
9月
1日
至
2014年
9月
30日
。
2.论文、教材以公开出版物为准,课题和获奖需提供证明材料,教学基本文件为纸制材料。
附件2
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
申报名额分配表
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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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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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报 单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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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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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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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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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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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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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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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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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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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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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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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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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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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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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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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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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园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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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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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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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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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外语教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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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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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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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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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教研部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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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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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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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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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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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教育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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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长春大学2014年优秀教学质量奖推荐表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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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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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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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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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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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讲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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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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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考核评议(从教学和教研两方面简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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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部)意见:
院(部)盖章:
院(部)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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