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现已开始,根据长春市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14年度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长社科办发[2014]1号)文件精神,现将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依靠创新驱动大力促进长春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研究;
4、长春市各开发区在长城市转型升级中的先行与带动作用研究;
4、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研究—以长春为例;
6、检察机关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推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体系建设研究;
7、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实践研究—以长春为例。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主体的协同性研究—以长春为例;
1、上述35个指南课题,每个课题只立1项,共立35项。此外,还围绕长春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其它现实问题,确立一定数量的自选课题(题目自拟),具体立项数量视实际情况而定。
2、对所有立项指南课题进行资助,待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后,由市委宣传部将课题资助经费一次性拔付给课题承担单位的科研管理部门,每个立项课题的资助金额为5000-8000元。
3、对自选课题,经市社科规划办审议后,符合要求的,纳入本年度全市哲学社科研究规划,经费自筹。
1、课题申报者必须要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相当于副高以上职称,否则需要提供由两名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出具的书面推荐意见。
2、正在承担国家或省级各类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报;已承担市社科规划课题尚未结项(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的课题负责人,不得申报;已获本年度长春市社会科学院资助研究项目或长春市其它资助研究项目的,不得申报。
3、每个申报者只能选择1个课题进行申报,申报书填写的具体要求请见附后《项目申报书》中的“填写说明”。
申报时间为2014年6月25日--7月10日。7月1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文本,)报送科研处人文社会科学管理科,逾期不再受理。
联 系 人: 张白羽
联系地址:综合楼B区1415室
联系电话:85250101
市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工作结束后,将获得同意立项的课题及时通知有关申报者。
所有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以研究报告为主,需要在1年内完成(自同意立项之日起计算),不得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