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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严肃2021年元旦、春节及寒假期间作风及纪律的通知
2020-12-31 16:17   审核人:

为进一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贯彻执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营造良好节日氛围,现就严肃“两节”及寒假期间作风及纪律提出如下要求:

一、落实主体责任,加强教育提醒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多种方式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中央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自觉,充分认清“两节”期间持续正风肃纪的重要性,要提前做好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的教育提醒工作。

二、严明纪律规矩,严守纪律底线

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明廉洁过节各项纪律要求,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坚决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赠送财物或安排宴请;严禁违规吃喝、餐饮浪费、公款宴请;严禁大操大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严禁突击花钱,巧立名目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以过节为名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

三、克服麻痹思想,做好疫情防控

各单位部门和全体师生员工要认真落实好疫情防控责任,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做好期末及寒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减少“两节”及寒假期间人员流动和聚集,带头遵守疫情防控规定,严守纪律规矩,守住行为底线。

四、保持高压态势,强化执纪问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持续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违规违纪行为,同时,加大对违规违纪行为的通报曝光力度。

学校监督举报电话:85250019 85250020

学校监督举报信箱:jjw@ccu.edu.cn

中共长春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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