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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艺术基金2019年度“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2019-01-30 19:55   审核人:


项目简介

国家艺术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设立,受文化部、财政部领导和监督,旨在繁荣艺术创作、打造和推广原创精品力作、培养艺术创作人才、推进国家艺术事业发展的公益性基金。

为贯彻落实国家传统文化复兴战略与文化事业,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树立人人平等理念,弘扬社会主义价值观,为特殊音乐表演人才的脱颖而出提供保障。由国家艺术基金立项资助,长春大学主办,长春大学音乐学院承办的“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将于2019年3月13日开始授课。

“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的实施,是为残障音乐表演优秀人才,搭建表演艺术的平台,为他们的脱颖而出提供“绿色通道”和资源,通过主题音乐会的演出,大力宣传残障人自强不息的精神气质,树立人人平等理念,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培养目标

“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是对那些具有较高水平表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特殊表演艺术人才给予重点培养支持的专门项目。根据人才成长各阶段的规律,让其通过自身的努力获得表演艺术上的突破与提高。通过持续的培养活动和集中的成果展现,必将在社会范围内引起高度重视,推出一批优秀的特殊音乐表演者,同时高水平的培育过程也必将为特殊音乐表演行业培养出一批真正具有创造力、实践力的优秀特殊文艺工作者,发现、培养、造就一批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具有高视野的特殊音乐表演行业的领军人物,从而推动未来特殊音乐表演专业的发展。

培养方式

1、课题组教师团队集体授课与个别辅导结合

2、实践类课程与讲座、研讨类课程相结合

3、专业技能课与美学修养课相结合

4、一对一示范教学与融合教学方式相结合。

5、残障种类与表演技法相结合

课程设置

理论方面:音乐美学;特殊音乐舞台表演理论;盲文乐谱

技术方面:器乐演奏;声乐演唱;舞台表演

实践方面:声乐、器乐艺术指导;舞台表演指导

讲座方面:歌唱的表达;流行音乐的个性化分析;音乐话语事实的哲学本性;视障二胡演奏技巧中国传统文化解读;东北地域文化解析

培训时间及地点

项目分为前期准备、首期开班、集中培训、和成果展现四个阶段。

1、2019年1月17日----2019年3月6日发放招生简章,学员报送材料,组委会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2、2019年3月13日----2019年3月16日首期开班,报道地点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3、2019年3月16日----2019年4月15日集中培训,培训地点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3、2019年4月15日为成果展现

教师团队

长春大学校内导师团队:

金海峰:长春大学国学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教授、硕士生导师

戴士权:长春大学萨满文化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硕士生导师

马宝艳:长春大学音乐学院院长、教授、硕士生导师

祁欣: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副教授

贾睿佳:长春大学声乐系副主任、声乐博士、音乐教育学博士后、硕士生导师

金银顺:长春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

平丽华: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声乐系主任、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张罗箫: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副院长、硕士研究生、硕士生导师

校外导师团队:

甘柏林:原中国盲人协会主席、中国著名二胡演奏家

黄英:国际著名花腔女高音、上海音乐学院特聘专家教授

孙大峰: 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吉林艺术学院流行音乐学院院长。

孙佳宾: 二级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音乐学国家级特色专业学科带头人

刘宏伟:教授,沈阳音乐学院声乐歌剧系,硕士研究生导师

孙岩:盲人钢琴家,毕业于中央音乐学院钢琴系

王莎莎:中国盲文出版社盲文音乐编辑

培训成果

1、学员研修期间的课程作品将以《不忘初心与爱同行》为主题晚会呈现在舞台上,演出验收期间,项目组将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出席活动,评测项目成果的同时,总结经验和不足。

2、以项目为依托,专家访谈、课程设置、创作心得、学员收获、作品分析等内容整理为文字形式汇编在一起,将作为对该项目评测的重要媒介,邮寄给国家艺术基金。

3、将作品晚会录制成DVD出版发行,对该项目的精品成果进行立体式的推广和传播。

招生条件

项目通过中国残联及各地区残联,招收各级残疾人专业院团近年来在特殊音乐表演行业崭露头角的中青年演员,特殊音乐表演专业教师及学生。采取自愿报名和残联推荐两种招生方式,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1)申请人需提交两首声、器乐表演作品视频

2)申请人需提交个人艺术简历和获奖证明(获奖证书附扫描件)

3)申请人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3年12月31日以后生人),成绩突出者适当放宽

4)残障种类分视障及肢残

5)表演种类为声乐及器乐

6)身体健康状况除残障外符合相关规定

7)能保证培训期间30天脱产学习时间

招生人数

30名

录取条件

学员遴选由项目主办单位组织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所有在指定时间内投送的申报材料学员进行筛选及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送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审核,确定最终入选的学员。录取名单将公布于长春大学音乐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长大国家艺术基金”,并以电话、邮件形式通知学员本人。

结业资质

所有完成全部课程并经考核合格的学员将由国家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报名方式

1)申请人请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报名表(点击文末下载附件)、研修期间个人作品创作构想、两首演唱、演奏作品视频发至项目组邮箱595798284@qq.com(邮件标题为姓名+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报名资料)。

2)如由残联推荐,需附寄推荐信,与报名材料一起发送至项目组邮箱,经专家团队集体研究后确定录取名单。

3)2019年3月8日前主办单位将通过电话、邮件、公众平台通知录取人并寄发录取通知书及课程表。

报到方式

被录取学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1张、近期1寸彩色证件照3张、录取通知书,于指定时间到达项目承办单位报到。

报到地点

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培训费用

本项目为国家艺术基金全额资助项目,培训期间的经费支出将严格按照国家艺术基金《经费管理及使用》的相关条例执行。项目实施期间,学员学费全免,所有学员各培训阶段的往返交通费(含往返火车票和机票)、住宿费、伙食费、材料费、出版费用等费用均由主办方承担(培训期间由于个人原因所产生的费用自理)。

联系方式

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项目组

联系人:祁欣

材料报送邮箱:595798284@qq.com

附件【“特殊音乐表演艺术人才培养”报名表.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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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音乐学院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卫星路6543号
电话:0431-85250392  邮编: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