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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2019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12-17 16:03   审核人: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9年节假日安排,结合学校具体工作,现将2019年元旦、寒假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1.元旦:2018年12月30日至2019年1月1日放假调休,2018年12月29日(周六)正常上班上课。12月29日(周六)上12月31日(第17周周一)的课。

2.寒假: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3月1日。学生3月3日报到注册,教工3月2日、3日上班,下班时间为15:00,3月4 日正式上班上课。

3.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课程的补考(含申请缓考学生)工作于2019年 3月2 日至3日进行,请全体学生在假期期间登录学校教务管理系统查看本人成绩,并做好不及格课程和缓考课程的复习。参加补考和缓考的学生于2019年 2月28 日返校领取准考证及办理缓考参加考试手续,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节假日期间工作要求

1.学校各单位要根据学校工作日程的安排,切实做好本学期结束的收尾工作和新学期的准备工作,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各学院要做好期末考试工作,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和评分标准,杜绝考试舞弊和评卷过程中的违纪现象;做好放假前课程设计、实习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安排。

3.各学院落实好新学期教学计划安排、教师配备、教材供应、教室变动及调配等各项教学准备工作。

4.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等相关工作,做好全校师生节假日防火、防盗等方面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有预案并及时报告安全处。

5.学团部门要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组织好学生离校工作,加强学生寒假安全教育,根据上级统一要求组织学生开展好社会调查活动,确保学生平安愉快地度过寒假。

6.后勤部门做好办公楼、教学楼和学生宿舍的防寒、供暖及有关设施的维修工作,搞好假期校园卫生,保证良好的校园环境,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秩序。

三、值班要求

1.假期期间,学校办公室、安全处、计划财务处、基建处、后勤保障处、校医院、图书馆、各学院、各教学楼和各公寓楼每天要安排人员值班。各单位值班人员名单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学校办公室和安全处。校部机关其他部门人员(工勤人员除外)要参加学校总值班。

2.值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尽职尽责,不得迟到、早退或空岗,安全处负责检查值班情况。

附件:长春大学2019年寒假值班表

长春大学

2018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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