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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8-09-19 09:49   审核人:

学校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8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结合学校具体工作,现将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安排:

中秋节:9月24日放假,与9月22日、23日连休;

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六)、9月30日(星期日)上班、上课。9月29日(星期六)上第四周周四课、9月30日(星期日)上第四周周五课,学生要求10月7日晚9点前返校,10月8日全校师生正常上班、上课。

二、节日期间工作要求:

1.学校各部门、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值班等相关工作,做好全校师生节假日防火、防盗等方面安全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做到有预案并及时报告安全处。

2.全校师生要遵照学校的放假时间,学生须按要求离校和返校,教务部门与学工部门做好督查工作。

3.学工部门要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引导学生注意安全、遵纪守法,鼓励参加有益的课外活动;后勤部门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和各项服务工作,确保学生放假期间生活所需;图书馆要做好普通阅览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方便留校学生学习;校医院做好秋季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工作,提高全校师生预防传染病意识。

4.放假期间学校将安排总值班,由学校领导带班,学工处、安全处、后勤保障处要安排部门人员值班,确保放假期间学校安全。

附件:长春大学2018年国庆节期间值班表

长春大学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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