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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大学关于2017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有关事宜的通知
2017-09-26 10:01   审核人:

校内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放假安排以及学校具体工作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

一、放假时间

国庆节和中秋节从10月1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15天。9月30日(星期六)上10月5日(第七周星期四)的课,在此期间的重修课顺延,学生须在10月15日晚九点前返校。10月16日正常上课、上班。

二、节日期间工作要求

1.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节假日期间安全、保卫和值班等工作。做好全校师生员工节假日安全教育工作,重点进行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教育,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2.要严格遵照学校的放假和作息时间,学生须按要求离校和返回学校,教学与学生工作部门要加强检查。

3.学工部门要加强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参加有益的课外活动,后勤部门要加强留校学生的生活保障和各项服务工作,图书馆要做好普通阅览室的开放和管理工作,校医院做好秋季传染病的宣传预防工作,共同为留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假期生活和学习环境,使全校师生共度愉快祥和的假日。

 

长春大学

201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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